身在恋爱中的你是否知道“约会暴力”
正好结合陈世峰案来谈谈这个问题。楼下有关于约会暴力的解释,我就不重复了。我们来谈谈关于恋爱暴力的别的方面。
首先,在陈世峰案件中,陈世峰这个词相对来说真是太冷了。从来没有热门过的讨论话题是因为爱而引发的暴力行为。人们都太忙着去指责或者站队刘鑫。是的,陈世峰的所作所为由法律解决,但这不是陈世峰缺席这场网络大讨论或者舆论的理由。
而在并不太多出席这场舆论的时候,陈世峰的所作所为还不乏为之辩护者。一些很可能拥有暴力前科的男子,更是在社交网络上直言不讳的说,谁要是敢介入他的情感生活,哪怕是女方的亲属,他都想用暴力横扫一切。真是霸气满满。更有搬出老祖宗的话:劝和不劝分,来佐证陈世峰的暴力拥有某种合理性的。注意,先不说这句话是否混账,但首先并没有证据说,是江歌劝刘鑫分的手。
事实上,在亲密关系中受到暴力威胁和胁迫以及伤害的女性并不是少数,并非所有暴力伤害都会上升到法律的层次,绝大多数其实都不了了之。来看一组不那么美妙的数据吧。
2009年,王向贤对天津1015名大学生中的调查结果显示,25.16%的大学生在恋爱中经历过肢体暴力,12.3%经历过严重的肢体的暴力,还有3%经历过性暴力。
2012年,陈高凌等在北京上海和香港对3388名大学生进行调查显示,47.7%的人经历过肢体暴力,17.5%的人经历过性暴力。
恋爱暴力,并非只有男人会成为施暴者,即便在拉拉(女同性恋)中同样存在。
2009年,民间组织同语,在八个城市的拉拉中展开调查,数据显示有42.62%的人经历过来自女友的肢体暴力,其中10%的人自述为相当严重的暴力。
所以,恋爱让人发狂,是真的。而我们得学会驯服这头猛兽。
实际上按照德国动物行为学家德吕舍尔的理论:让人们走到一起的不是性,性包含着太多暴力的因子,以至于人们呆在一起只靠性吸引力是远远不够的。而要想构造一个和平的亲密关系,我们需要的发挥的是亲和性结对本能或者亲和本能。
我对这个理论的体会是,首先是朋友,然后因为有了性吸引而进入爱情中,比较容易克制我们本性中的暴力因素。而这个理论给人的另一个教益则是,如果你通过散发性魅力来进入亲密关系,这就是在招惹和激发潜藏在性吸引中的暴力因素。
而某些被家暴或者恋爱暴力的富有性吸引力的女主播、女主持、女明星,则是旁证。虽然,旁观者可能觉得,这些美女都长得“我见犹怜”,怎么会被男友或者老公打呢?
一方面,她们的老公或者男友可能本来就有心理问题,另一方面,性吸引力越强,越激发暴力因素也是生物学上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