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介绍人有没有责任
一、基本案情 1、原告诉称 2013年8月,李帽诉称:2011年1月30日,我经张费、张雨介绍认识李平,李平称其母去世并留下大量遗产,愿将其中一套房产卖给我。我与李平遂于同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我支付定金10万元,张费和张雨为协议见证人。至月底,李平表示该房产无法出售,但可将亲戚孙药价值190万元的一套房产出售给我,李平愿替我出资70万元,房产归我所有,我表示同意,通过中介与孙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此后,李平要求我将余款110万元付至其账户内,并由李平将购房全款付给孙药。我向李平支付房款110万元后,李平承诺在2011年3月28日前将房产过户给我。但李平此后未如约向孙药支付房款,经我一再追问,李平带我会见其母,并承认自己系与张雨、张费父子设骗局骗我的钱。此后,李平返还我5万元,我报案。法院刑事判决,认定李平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应返还我79万元(已支付给中介费的6万元和支付给孙药购房首付款30万元未计算在内),至今李平仍未履行返还责任。李平以帮助我购房为名,欺诈我致损,张费与张雨帮助李平欺诈我,应当与李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平、张雨、张费赔偿我购房经济损失103万元,诉讼费由李平、张雨、张费承担。 2、被告辩称 张费、张雨辩称,李帽与张费是战友关系,在李平合同诈骗一案中,我们同样是受害者,我们积极配合李帽报案才得以追究李平刑事责任。李帽曾告诉我们他对房屋进行了调查,所以才签订了购房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李帽从张雨处借款44万元支付给李平,经对账目前尚欠37万元未还。刑事判决已经认定李平犯罪所得79万元并判决继续追缴发还李帽,现李帽又起诉要求张雨、张费和李平共同赔偿其上述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也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关于李帽支付6万元中介费、30万元预付款系其个人行为,且李帽已自行与孙药达成和解返还李帽12万元预付款。综上,我们父子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同意李帽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查明 2011年1月至5月间,李平利用伪造等材料与李帽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协议》,将李平之母所有房屋卖与李帽,骗取李帽购房定金10万元;后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被告人李平以自己出资70万元帮助李帽转购案外人孙药的房屋为由,于2011年2月24日和李帽一起与孙药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房屋价款190万元,并约定若购买方根本违约则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此后李帽先后支付李平购房款及中介费用110万元,其中李平支付中介费6万元,支付孙药首付款30万元。 后因李平未支付剩余房款交易失败,李帽报案,案发前李平已退还李帽5万元,孙药退还李帽12万元。李平被追究刑事责任,返还李帽七十九万元。 李帽主张其系通过张雨、张费介绍方与李平形成房屋买卖关系,而且张雨、张费存在帮助行为,很多房款系由张雨、张费转交给李平,说明张雨、张费实际参与了房屋买卖过程,而且,有一部分钱李帽支付给张雨后,张雨把钱扣留在了自己手里,可以看出张雨、张费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在明知房产证明材料是假的情况下,还在促成买卖行为,因此张雨、张费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 三、法院判决 1)李平赔偿李帽中介费损失人民币六万元、购房预付款损失人民币十八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二十四万元; 2)驳回李帽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律师点评 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1.李帽是否有权就刑事判决所确认的追缴内容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张费、张雨是否应对李帽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第一个争议焦点,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来看,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适用的前提是经过退赔、追缴仍不能弥补被害人损失。可见对于被害人的救济必须经过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后仍不能弥补被害人损失时,方可采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救济。本案中李平表示从未有相关部门向其追缴赃款,李帽亦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赃款经追缴仍无法弥补其损失。基于此,法院驳回李帽就刑事判决所确认的追缴内容再行赔偿的请求是正确的。 对于第二个争议焦点,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连带责任主要基于法定产生。本案中张雨、张费并非合同的当事人,且依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二人曾参与到本案房屋买卖的交易中,亦无法认定二人对于李平骗取购房款的行为实施了帮助,故对于李帽要求二人对于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上诉请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想回老家发展,一个人口190万的县,做点什么生意好
你这个问题有点难,但你理想很好,也是很多在外打工的梦想。
首先,有190万人口的县城,这是最富有的资源,如果你回去做生意,一个人赚一毛,就有19万的收入,赚一块,就是190万,很大的诱惑力和挑战,问题来了,做什么去赚一毛或者一块呢?我的建义有两点,看看你怎么想?
第一点,看看你口袋里有多少钱来投资,民以食为天进驻餐饮业。如果你有百儿八十万的,就搞大点,租个像样的地方,楼上楼下都有的那种,大概2000平方左右,好好装修,大气,搞个什么吸引人当地人喜欢的特色菜,请几个好厨师以及漂亮的服务员妹妹,这样你就坐等赚银子了。现在像有190万人口的县城,还没有我们县城大,我们县200万了,去那个地方吃饭的人非富即贵,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个排场气氛,俗气就是摆阔气,显摆一番。如果没有那么多资金呢,就十来万左右的话,就租个60到100个平方的门市,卖点早餐,面条,馄饨饺子什么的,如果顾客需要呢,适当的增强一些炒菜,小本生意,诚信经营,有好的口碑和好的口味,一样能赚钱。
第二点建议参考,衣食住行,是老百姓少不了的,可以考虑从事服装行业。无论大人小孩男的女的,一年总要买衣服鞋子的。所以,服装在190万人口的县城需求量很大的。如果你资金允许,可以连珠宝行业,婚庆等一起做了,想想,190万人口的县城,每天终有人结婚,婚庆一条龙服务……
以上仅供参考,谢谢!